第八十三章 救命之恩_剑王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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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救命之恩

  黄昏时,处理好了玄兽们的尸体,七头狼都曾经跟我灵魂交流过,所以我没有去碰它们的尸体,只是吃了一些龙虎肉和龙灵鲤之后就开始修炼了。

  运功数遍之后,战伐诀的气息更加霸烈而浑厚,流淌在皮肤表层的气机也愈发雄浑起来。

  “沙沙……”

  这时,负伤的艾拉走了过来,一双美目之中带着歉意,道:“步亦轩,我能跟你说几句话吗?”

  “说吧。”我岿然不动的扎着龙桩。

  她咬着红唇,欲言又止,过了一会才说:“之前的事情很对不起,我不该与你为敌的,今天的事情谢谢你……要是没有你的帮忙,恐怕我们几个早就死在佣兵的手下了。”

  “不客气,那是我应该做的。”

  “你……你还会生我气吗?”她问。

  “不会啊,放心吧,我要修炼了。”

  “那我不打扰你了。”她看了我一眼,有些幽怨的转身走了,远远的坐在篝火旁边。

  而我不远处,石冼躺在草地上休息,幽幽的说道:“小子,这小妞长得也不错,肤白貌美的,既然她主动示好为什么不接受呢,你看这荒山野岭的要是能抱着这样的小妞睡一夜,那总好过于一个人凄凄凉凉的挨冻一夜啊……”

  我瞥了他一眼,这老不修的家伙,便说:“看起来前辈年轻的时候一定桃花满身啊!”

  石冼忽然不说话了,背过身去抱着三千年的血参,道:“别提了,不比你们这些小白脸,老夫当年都只能靠花钱的……”

  “……”

  ……

  次日,分头走,石冼带着受伤的轩辕禁、王怡等人先走,我则要保护尉迟三兄弟在后面走,毕竟收了人家的东西,不保他们一命也说不过去,而石冼则一直保护我们走出了第六重山,进入第七重山的境地才真正的率先带着卡图的一班成员快速离去。

  时间已经是晌午,烈阳当空,晒得冒烟。

  我提着降龙剑走在最前方,这把剑只是银灵器,内里蕴含的灵气只能算是一般,所以临时被我拿来清理道路了,看得尉迟三兄弟一阵忍不住的肉疼。

  没走多远,就听见前方的林子里传来打斗声,似乎有人在以命相搏的样子——

  “宰掉所有的护卫!”

  “哈哈哈,这头肥羊终于落在我们血鹰佣兵团的手里,这次非得狠狠的从他老爹身上挖下一块肥肉来,哈哈哈哈……”

  血鹰佣兵团?

  身后,尉迟三兄弟神色复杂,仿佛遇到了救星,但却又似乎不期待遇到,因为还有我这个煞神在,虽然我只是灵魄境初期的修为,但是对上一般的佣兵却足以立于不败之地,更何况我的身份更足以让血鹰佣兵团忌惮,女武神步璇音的弟弟,不杀麻烦,杀了就会惹来更大的麻烦。

  石冼因为学生的复仇尚且如此凌厉,步璇音因为弟弟的复仇就更加难以想象,那一定掘祖坟级别的!

  “你们待在这里别动!”

  我回身看了他们一眼,道:“否则的话死了我可不负责。”

  “是,少侠尽可放手去干……”

  “聪明!”

  我纵身跃上了一颗虬曲古树的树干之上,居高临下看过去,丛林的开阔地上血迹斑斑,躺了至少十几具尸体,果然,是一群血鹰佣兵团的人在围攻另一伙人,而那一伙赫然是我认识的,明帅的一伙人!

  此时,明帅的家丁们几乎被杀尽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噤若寒蝉的立于一堆尸体中间,那个修为达到天冲境中期的家丁修为最高,但胸前被刺透出两个伤口,鲜血滚滚,眼睛通红的大声道:“少爷,走啊……你为什么不走!?”

  明帅哪里走得掉,虽然血鹰佣兵团的人也死了不少,但依旧还有六七人保持着战力,而且几乎都是天冲境的高手,一个个神色凌厉,一拥而上就把最后一个家丁给分尸了!

  我皱了皱眉,明帅虽然很有纨绔子弟的作风而且很白痴,但为人倒还算是善良,从他愿意让出火灵草就能看得出,这样的人不应该徒然白白的死在这里!

  路见不平,拔剑相助!

  将降龙剑重重的刺入树干之中,右手扬起凝出月刃,气息瞬间提升到了巅峰,神龙斗鲲的力量盘旋在周围,纵身一跃便已经从天而降,月刃划过天际,带出一道凌厉的疾风刺,瞬间就捅穿了其中一名佣兵,而双膝则狠狠的砸落在另一名佣兵的肩膀上,一阵骨骼破碎的声音。

  “你是什么人!?”

  余下的几人一脸铁青,怒吼道:“你敢跟我们血鹰佣兵团作对吗?”

  我二话不说,月刃横扫而出,赫然是狂风劲的巅峰力量——飞沙走石!

  一瞬间,狂风卷动着飞沙肆虐而过,三名天冲境佣兵几乎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摧枯拉朽的撕成了一片血肉。

  还剩下两个佣兵,都很稚嫩的样子,大约二十岁不到的样子,实力也是一群佣兵最弱的,只有淬体境巅峰,看到同行更强的佣兵都死了,两人脸色铁青。

  “还不快滚?!”我没有打算杀他们。

  两人转身就跑,一溜烟的没影了。

  而这时明帅终于认出了我,大喜过望:“要饭的小哥?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啊……你为什么放走他们,杀死他们啊!”

  我摇摇头:“我只是为了救你,不是为了杀人,这两人的剑上没有血,他们刚才应该没有杀你的人,所以我不杀他们。”

  明帅沉吟一声:“好,你果然除了学富五车之外居然还深明大义,小爷佩服!你今天救了我,不如……小爷给你一个面子,认你当大哥怎么样?”

  我又摇摇头:“不要。”

  妈的,我不想要你这么辣眼睛的弟弟啊!!

  纵身上树,拔出降龙剑,重新带上我的行囊,看了一眼,尉迟三兄弟果然还没走,他们不是蠢货,自然不会走,有我在至少能保住他们一命,我要是不在了,就算是十重山他们也出不去。

  “走吧。”

  我低声道:“明家少爷,我保护你走出灵陨山脉,出了山之后我们就分道扬镳。”

  明帅怔了怔,打了个尿颤:“这等施恩不望报、淡泊名利宁静致远的美德……太让小爷感动了……大哥,你真的不当我的大哥吗?”

  我皱了皱眉:“别说没用的,赶紧走,我来开道,你们跟紧了,连夜赶到十重山,明天天一亮我们就能出山了。”

  “好……好的……”

  ……

  带着四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菜鸟行走于山脉之间,还好我的实力大有增进,沿途遇到的几个三阶玄兽、四阶玄兽都被我轻松解决,深夜时抵达十重山内,也就没有继续行进了,休息一夜,明天早上出山,那样就算是功德圆满了。

  深夜里,煮了一锅肉,而且是龙虎肉,分着大家一起吃了。

  还没睡多久天就亮了,启程出发!

  中午之前出山,当我们走上官道的时候,尉迟三兄弟一脸的欣喜,有种逃出生天的感觉,而明帅也欣悦不已,十几个家丁都挂了居然没看出他有什么伤心的地方。

  出口处。

  “站住!”

  一名驻守军官拦住了我们,目光在我身后巨大的行囊上扫来扫去,笑道:“嘿……小子,你的收获不错嘛,来来来,称重一下,你只能带走十斤的东西。”

  我却微微一笑,胸有成竹,因为石冼走之前说过了,有一个办法可以带走更多的东西,一种代表荣耀的东西。

  从怀里掏出了一枚金色徽章,我轻轻的将其按在桌案上,道:“如果有这个呢?”

  这名低级军官顿时一惊,看看徽章又看看我,道:“您……您居然有武神令?误会……那么误会了,请您通行吧,带多少东西都可以!”

  “多谢了。”

  这种时候,不高调怎么能行?

  走出了出口,再往前不远,来自灵陨城的许多马车簇拥在一起,还有些等待接客的车夫等,但另外还有一群身穿华贵衣服的人,其中有一个中年的胖子,至少有三百斤,移动起来像是一头雄壮的山猪!

  “爹!”

  我身边的明帅却像是触电一样的奔跑过去,速度飞快的扑入胖子的怀里,泪水横流,道:“我差点就死在灵陨山脉啦!”

  胖子大惊:“帅儿,怎么就你一个人,你的护卫呢?”

  “他们都被血鹰佣兵团的人杀死了!”

  “什么?”

  胖子顿时一脸杀气,怒道:“血鹰佣兵团居然敢动我们明家的人?妈的,老子不发威他们当我们明家是病猫吗?”

  尉迟三兄弟见势不妙,溜之大吉,转眼之间就已经不见人影。

  这时明帅回身指了指我,道:“老爹,这位就是救我一命的人,我已经认他做我大哥了,爹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大哥器宇轩昂、风度翩翩?”

  他爹立刻龙行虎步的带着一群家丁走了过来,冲我躬身行礼道:“我是明帅的父亲,烈风域的明家的家主明财,多谢少侠救我儿子一命,我们明家九代单传,少侠的救命之恩我们明家感激不尽,所以……请少侠随我们前往明家一趟,我要盛情款待你!”

  我摇头一笑:“家主太客气了,我只是顺手救了明帅少爷罢了,不必客气,我还要回凛雪城呢!”

  “那刚好,我们同路,一起走吧?”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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