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第 50 章_穿成年代文男主的小后妈[六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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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第 50 章

  第一枪打出去后,陆浓像打通了任督二脉,心里谨记裴寂安的话,眼中只有前方的靶位,又是一枪。

  陆浓认真做事的时候脸上表情又冷又酷,像朵带刺的玫瑰,连裴铮都忍不住侧目而视。

  玫瑰娇贵高傲,欲要采撷,有人怕玫瑰扎手,有的人却怕惊扰玫瑰,小心翼翼靠近,一步步将玫瑰拥入怀中。

  ——心有猛虎,细嗅玫瑰。

  老王班长“嚯”的一声,对陆浓比了个大拇指,“行啊弟妹,我头一次见妇女同志拿枪不害怕还这么稳,冷静果敢,不愧是老裴家属,啧,我说你们这一家子,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再转头看裴铮也不逞多让,是个当兵的好苗子,头一回老王班长是真酸了,裴寂安这小子运气也太好了点吧,上辈子是做了多少好事?

  媳妇儿不仅长得跟天仙儿一样,关键是还洒利,看着就让人欢喜,要说有个性格好的媳妇儿也就算了,你说气人不气人,他还有个好儿子!

  想想自家败家儿子,再看看裴铮,老王班长恨不得把裴铮抢过来当儿子。

  酸了又酸的老王班长决定拉着裴寂安比试。

  就是成绩有点惨不忍睹……十比十输。

  也不是说老王班长的枪法不好,毕竟他没事儿爱到这儿练练,常年保持的手感,不管是出枪的速度还是枪法都很不错的。

  奈何他比试的人是裴寂安,就像老王班长自己说的那样,裴寂安在军区称枪神的时候,无人敢和他比枪法,他保持的记录直到五年后才被人打破。

  这就很悲催了,老王班长第三枪才瞄准,裴寂安第五枪上膛、瞄准、射击迅速而又干脆,待到裴寂安打完十发子弹,老王班长才将将打出第六发,令人心酸。

  偏偏他还有瘾,俗称又菜又爱玩,换成旁人看他这么执着可能就让他赢一次了。

  裴寂安不,他像没看见老王班长输了后摇头的样子,非要一板一眼赢他,赢了也不见喜色,那副正儿八经的神情,令人看不出深浅的同时又有点手痒。

  陆浓侧目,怎么品出点腹黑的意思,裴寂安不会是故意的吧?

  最后老王班长自己不干了,郁闷道:“臭小子,故意的吧你?也不知道让让我,好歹我也是你的老班长,你就这么让我在你媳妇儿和儿子面前丢脸?”

  裴寂安脸上闪过一丝笑意。

  陆浓:……确定了,腹黑大佬谁扛得住?

  陆浓只学一小会儿就退下来,被枪的后座力震的手臂隐隐酸麻,反观裴铮越玩越起劲,看得陆浓羡慕不已。

  唯一值得欣喜的是,她在有效的时间内掌握了技巧,不算没有收获。

  裴铮越练越稳,他可能继承了亲爹的天赋,不怵不慌,手感绝佳,枪枪命中,见陆浓一直看着他,转头对陆浓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

  陆浓:“……”可恶,烦死了啦jpg

  她懒得搭理裴铮,朝靶场外走,打算去四周转转,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裴寂安叫住她,“你去哪里?”

  “想去外面的银杏树那里看看。”陆浓实话实说。

  老王班长这人十分有意思,见状戏谑笑道:“兄弟,这儿不用你了,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陪弟妹走走,你儿子我给你看着。”

  老王班长朝裴铮眨眨眼,裴铮十分上道,对于老父亲的爱情/事业很支持,“对对对,爸你教的我都学会了,放心有王叔在一旁看着呢,不会走火伤到自己的。”

  老王班长笑着拍了裴铮脑袋一下,这小子可真不像裴寂安的儿子,裴寂安天天跟个冰块儿似的,这小子倒是开朗看得开,会顺杆子爬,是个好的,可惜怎么就不是自己儿子呢?

  陆浓听到老王班长的打趣丝毫不害羞,眨眨眼慢吞吞朝靶场外走去,正常的仿佛被打趣的不是自己一样。

  裴寂安更淡定了,不紧不慢跟在陆浓身后。

  老王班长:“……”

  “你爸是个假正经我知道,你爸的小媳妇儿怎么也这样?”老王班长不可思议地转头问裴铮。

  裴铮沧桑一叹,想起被后妈支配的日子,不由唱起了《沙家浜》著名唱词:

  “这个女人~不寻常!”

  老王班长:“……”

  陆浓顺着靶场外的坡道往上走是上山的路,不远处坡上有一颗巨大的银杏树,远远望去,满树金黄,壮观之际,来的时候陆浓就注意到了。

  一条蜿蜒的溪流自上而下叮咚流下,溪流清冽纯澈,无一杂质浑浊,连周围的石子沟壑都干干净净,想是被溪水长年累月濯洗个彻底,偶有一片扇形的金黄色银杏叶顺着溪水流下来,越发衬得溪水清澈。

  这条小溪比木屋前的那一条还要干净,陆浓实在太喜欢了,她脱掉鞋袜。

  裴寂安显然看出了陆浓的打算,不赞同地看了她一眼,“太凉了。”

  陆浓调皮,一脚踏进水里,“可我想。”

  初秋的清早,太阳未完全升起,溪水沁凉,陆浓满足一笑,“真好。”

  裴寂安方才没来得及阻止她,此时没法子只能看着她踏着溪水逆流而上,簌簌流淌的小溪没过她白嫩的脚背。

  溪流下的河床被溪水侵蚀出了浅浅沟壑,没了泥沙,只剩下崎岖的小岩石和石子,陆浓光着脚走在上面歪歪扭扭不稳当,裴寂安无奈,只好伸出胳膊给她。

  陆浓对他讨好一笑,握住裴寂安的胳膊,两人一路无话往坡上走。

  走了大半天,终于上了半坡,陆浓走出小溪,朝粗壮的银杏树旁走。

  靠近才发现,银杏树周围被精心打理过,树下铺了一层细小的石子,既能防止暴雨冲掉泥土,又方便人们在树下乘凉,是的,陆浓在银杏树周围发现了许多平整的石墩子。

  她走到一块干净的石墩上坐下,抬头仰望树上成熟的白果,沉甸甸圆滚滚,想吃。

  陆浓有个大胆的想法——她想爬树。

  可这颗银杏树实在太粗了,几个成年人合抱都不一定抱的过来,树干光滑,想单纯靠技巧难爬,幸好树干不高,搭几块石头应该能爬到最底层的树干上。

  而且连鞋子都不用穿了,银杏树被大自然风水日晒,早就盘出包浆,不穿鞋反而更好爬。

  说干就干,陆浓搬起一块石头墩子放到银杏树下,踩着石墩子就要往上爬。

  裴寂安:“……”

  裴寂安揉揉眉头,仿佛昨日重现,又看到了当初那个站在树上笑的肆意得意的少女。

  好在这棵银杏树树龄悠长,树枝树干结实,成年男子站上去绰绰有余,陆浓体重比成年男子轻,会爬树的话,危险性不高。

  他站在树下一直关注着陆浓。

  陆浓好久没爬树了,爬到枝头向远处俯瞰,天空一碧如洗,山色空蒙带着雾气,悠远磅礴,整个人就像和大自然融为一体了一样,心都放空了。

  树下的裴寂安静静看着她。

  许久,陆浓回过神来,想起自己的目的,吸溜口水,小心翼翼摇晃树枝,果子经不住重力,“劈里啪啦”往树下掉。

  陆浓是个贪心鬼,摇完一个树枝又改摇另一个树枝,直到摇累了才回到最底层的树干。

  怎么下树是个问题。

  她没穿鞋,爬上来的时候借力跳了一小段距离,而这一小段距离光着脚往下跳,很难不磨破脚。

  “下来吧。”裴寂安伸出双手。

  陆浓嘿嘿一笑,不气地跳进裴寂安的怀里,被他一把托住,惯性使然转了个小圈。

  抱住陆浓后,他没松开她,而是将她抱到一处石墩上,托起她的小脚,将她脚底的细泥拂去。

  先是在溪水里走了一路,又爬树,陆浓的脚虽然干了,但却冰冰凉。

  裴寂安看了她一眼,这一眼里有些责怪的意思,他蹲下身,伸手把陆浓的一双脚捂进胸膛。

  陆浓一惊,没想到他能做到这个地步,他总是很沉默,做的比说的多。

  裴寂安的胸膛火热,正好温暖了陆浓凉意十足的脚,她在心里舒服谓叹,朝裴寂安讨好笑笑,“我请你吃白果,这东西烧起来很好吃的。”

  小时候表哥表姐带陆浓吃过,放在火里烤,很香很香。

  陆浓的脚在裴寂安怀里伸了伸,往更暖的方向去,时间有点长,她突然好奇裴寂安的爱情观,歪着头问他,“裴……寂安,你相信爱情吗?”

  这是第二次陆浓在没有旁人的时候叫他的名字,还是有些磕绊,裴寂安轻声说,“你可以叫我相知,这是我的字。”

  “相知……”陆浓错愕,脸瞬间红透,任她再社交牛逼症的一个人也禁不住,小声说,“我还是叫你裴寂安吧。”

  裴寂安不解,却也尊重陆浓的想法,点头说好。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陆浓赶紧把话题转开,“你相信爱情吗?”

  裴寂安顿了片刻,看了她一眼,摇头,“不信。”

  他没有骗陆浓,从过去到现在他都是这样想的。

  裴寂安这个人本质上讲,是一个很高傲的人,他聪明绝顶,能轻易看透人心,能力出众,甚至顾卫国和他相比常常也相形见绌。

  自童年起至整个少年时代,他被父母扔到了乡下,因为和村里的同龄人格格不入,他受到了几乎周围所有人的排斥,加上顾卫国后妈的刁难、乡村生活的贫苦,令他在物质世界匮乏时,不断向内探索精神世界。

  恰好这种探索也让他更加了解人心,认清自己和世界,认清的结果是失望的。

  正因如此,青年时代的裴寂安孑然一身,做好了独身一辈子的打算。

  陆浓惊奇看他,其实她刚刚问的这个问题有两重含义,所谓相不相信爱情,先决条件是清楚爱情是个什么东西。

  和现代爱情泛滥不同。

  这个年代的人大多对性与爱羞于启齿,他们将爱情和革/命情谊混为一谈,认为志同道合才是对的;还有一部分人娶妻生子、嫁人结婚天经地义,爱情并不参与其中,所谓爱情,似乎只是知识分子的无病呻吟。

  没想到裴寂安一个大兵,看起来像是认真研究过爱情一样,刻板印象果然要不得。

  不过这个回答刚好撞到了陆浓的痒处,作为一代海王,陆浓只想说一句话:别爱我,没结果。

  陆浓对于爱情的态度就是摆烂,在现代摆烂,到了六十年代还是摆烂,这也是她虽然眼馋裴寂安的肉/体,却一直不敢招惹他的原因。

  她虽然羡慕舅舅舅妈的婚姻,但对别人没信心,最重要的是对自己没信心,怕伤了别人的真心。

  裴寂安说他不相信爱情哎,这就很好了。

  到时候他们各自保留真心,始终清醒,说不定过个十年二十年腻了以后分开,还能各自发展出第二春,没有情感纠缠,分手都洒脱。

  想想就很nice……

  陆浓思考完以后,抿嘴笑笑,低头凑近裴寂安:“要吻我吗?”

  裴寂安有些错愕,不知道陆浓的小脑袋瓜子都在想些什么,他抿了抿嘴,不习惯大白天做这种事。

  而陆浓想通以后,整个人彻底放开了,趁裴寂安不注意,“啾”的一声亲他的嘴唇,亲完以后歪头看他,这个歪头姿势和顾小淮一模一样,杀伤力极大。

  裴寂安:“……”

  “你……”裴寂安目光下移,看向陆浓殷红的嘴唇,喉结滑动。

  “哥哥不亲亲我吗?”陆浓笑嘻嘻继续撩裴寂安。

  裴寂安眼眸渐深,反而冷静下来,放开陆浓已经暖和过来的两只脚,替她穿上袜子,又穿好鞋子。

  站起身朝他伸手,“起来吧。”

  陆浓恼羞成怒看了他一眼,不是吧不是吧不是吧,这都不上,心里大声吐槽:你不行啊老裴!

  “我不要,你的手碰过我的袜子和脚了。”她哼了一声,自己站起来。

  起来后陆浓就犯愁了,满地的白果被果皮包着,臭臭的,陆浓一点都不想沾手,可惜了裴铮不在。

  (裴铮:??我谢谢你)

  最终还是裴寂安靠谱,他把白果堆在一起,用鞋底搓掉白果的果皮,然后把褪去果皮的果实扔进小溪里洗干净,洗完后脱下外套兜住。

  “走吧。”

  裴寂安一手拿着白果,另一只手朝陆浓伸手。

  陆浓还在生刚才裴寂安不吻自己的气,想打掉他的手,想了想,还是握住了。

  别以为陆浓握住了裴寂安的手就会老实,她的小爪子时不时抠抠裴寂安的手心。

  裴寂安无奈,牢牢握住,令她不能再作乱。

  回到靶场,裴铮还在练枪,此时太阳已经升起,他趴伏在地上,专心致志瞄准,一旁老王班长不住用狗尾巴草逗他,“一个优秀的狙击手,绝对不能被外界干扰,嗯,不错,再坚持一会儿。”

  裴铮额头上的汗扑朔直流,眼神却无比坚毅,一动不动。

  陆浓看向裴寂安,眼神询问,已经进程到狙击手训练了吗?

  不过说真的,裴铮认真起来的气势还是很吓人的,怪不得能当小说男主。

  裴寂安没有出声打扰,第一次正视裴铮说想要进部队的想法,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走的路,裴寂安不会阻止裴铮的决定,但如果裴铮没有相应的实力,那就是自不量力。

  “好了,可以了。”老王班长拍了拍裴铮,让他从地上起来。

  “老伙计,你这儿子真不错,是个好苗子。”老王班长对裴铮不吝夸赞。

  裴铮看向裴寂安,人人都说他亲爹是个传奇,裴铮也这么认为,虽然父亲为人冷淡,和他并不亲近,可是在裴铮心里,他的父亲一直是他心中的英雄。

  他不想别人看到他的时候说虎父犬子。

  所以这些年裴铮每件事都会做到最完美,最优秀,他想让父亲看到,他想让父亲知道他能行。

  而现在,就是他在证明自己,证明他说的从来不是空话。

  裴寂安点点头,“不错。”

  裴铮肉眼可见的高兴起来,神采飞扬朝陆浓挺挺胸,得意非凡。

  陆浓:“??”朝我得意干什么?我又不是和你抢爸爸关注的兄弟姐妹。

  回去的路上,裴铮像是打开话匣子一样,和老王班长在前面聊各种热武器,谈国际军事形势(应老王班长的强烈要求,吉普车被让给他开)。

  陆浓和裴寂安坐在后座,两人的手一直牵在一起,老王班长和裴铮两个大活人对此视而不见,眼神都不带往那个方向瞟一眼,不愧是裴寂安的好战友、好大儿。

  汽车走在不平的泥地上摇摇晃晃,陆浓想起裴寂安去李园接她那天,他们的腿撞到一起时磨蹭碰撞。

  她狡黠一笑,偷偷挪了挪屁股,朝裴寂安靠近一点,蹭一蹭他的腿,阵阵热意顺着衣服传递后又离开,就这样若即若离。

  裴寂安抬头看了前面两人,伸出一只手放在陆浓的腿上,制止住她继续作乱。

  陆浓转头,谴责地看着他,用口型说:“老、色、批。”

  裴寂安:“……”

  这时候开车的老王班长突然对着后视镜神秘笑笑,说,“老裴,咱们这别的东西不多,山珍野味多的很,回头你们走的时候我多给你们准备些……”

  “对了,我那里还养着一头鹿,鹿茸可是好东西,嘿嘿,还有鹿血,大补玩意儿,咱哥俩今晚一人俩一碗。”

  陆浓:“……”老王班长你可能扎到你兄弟的心了。

  就是说,为什么怎么走到哪里都能扎到老裴的心?这绝对是个问题。

  裴寂安缓缓收回放在陆浓腿上的手,不动声色地说,“不用给我了,你留着自己喝吧。”

  老王班长不甘心,怎么能自己留着呢?好东西就是要分享给自家兄弟,兄弟不收他很没面子的。

  “给你你就收着,不收就是嫌弃咱,不给老哥面子,”他向身旁的裴铮寻找同盟,“小子,你说是不是?”

  听到这个话题后,预感不妙,极力降低存在感的裴铮:“……”我到底要说是还是不是呢?

  为什么最后受伤的总是我!?人生为何如此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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